江苏买房补贴政策,江苏买房补贴政策出台

盐城房产 精选 2022-12-09 2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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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八项政策促楼市:发放购房补贴,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

9月13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日前,区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资规局、卫健委、税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八项政策》。新政进一步支持居民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进一步纾解房地产企业困难,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对购房者而言,一是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贴。新政显示,在丰来丰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和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8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及二孩以上,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需在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统一核发。

二是对刚需和改善型人群购房给予补贴。新政提出,在本政策实施期内,个人或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合同总额1.5%的购房补贴。所有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需在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统一核发。

三是对农民进城入镇购房给予补贴。农民退宅进城入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执行大办发〔2019〕163号文件标准的基础上,满足以上购房补贴政策中任意一条的,可同时享受。

四是对被征收人购房给予补贴。新政指出,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执行大政规发〔2020〕2号文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上购房补贴政策中任意一条的,可同时享受。但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国有土地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购买二手住房的除外。

对房企而言,新政显示,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2022年1月1日以后已成交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新出让宗地土地出让金缴款期限可适当延长,一个月内缴纳总价款的50%,余款可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

同时,支持分步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在金融机构认可的情况下,已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量化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或者以在建建筑物抵押置换,将拟办理预告登记商品房对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从抵押范围中解除;已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的,支持企业按批次按套解除抵押,方便办理预告登记,及时回款,缓解资金压力。

此外,放宽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条件。进一步纾解房地产企业困难,提振市场信心,加快市场供应。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应达到的形象进度分别为:多层2层结构封顶、小高层4层结构封顶、高层6层结构封顶。

新政还提到,提高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拨付比例。开发企业各节点资金使用额度,提高拨付限额标准:取得预售许可后一个月累计可拨付比例调整至60%;结构封顶累计可拨付调整至70%;主体验收累计可拨付调整至85%;交付备案累计可拨付调整至95%;现房备案可解除资金监管,并将余额全部拨付。

据悉,以上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时间自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内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享受本政策。以上八项政策中的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适用范围为大中街道、丰华街道、开发区、斗龙港生态组团所辖区域,适用产品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房、农民公寓、拆迁安置房等。

江苏买房子后还有住房补贴吗?住房补贴能领多少年

很多江苏买房补贴政策的朋友们对于买房子的住房补贴的问题不太江苏买房补贴政策了解,不知道具体是要怎么进行补贴的。其实买房子补贴也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补贴政策,不同的城市具体的补贴政策也是不同的。那么江苏买房子后还有住房补贴吗?住房补贴能领多少年?江苏买房补贴政策我们来江苏买房补贴政策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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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买房子后还有住房补贴吗?

江苏买房子后还有住房补贴。补贴对象如下:

1、江苏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2、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3、江苏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 购房 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江苏住房补贴能领多少年?

1、江苏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方式,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对申请领取一次性补贴的职工应当有工作年限的规定,原则上为 25年。

2、江苏住房补贴:按月补贴方式,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一般为 25 年)内,按月计算,存入个人账户,在职工买房时领取。

3、江苏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办法。按一般职工(办事员)住房面积标准,按月计发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其购房时一次性发放。至于哪个城市选择何种发放方式,可由市(县)人民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结合可划转用住房补贴的资金状况,选 择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

江苏的朋友们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 房屋 补贴的领取,具体的办理流程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相关部门,按照当地的政策来进行领取。以上就是我关于江苏买房子后还有住房补贴吗?住房补贴能领多少年?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江苏的朋友们领取住房补贴都有一定的帮助。

2022年住房补贴最新政策

一、购房补贴政策最新消息2022具体补贴多少钱?

1.湖南岳阳购房补贴政策最新消息2022:

(1)博士研究生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技师6万元。

(2)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3)凡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

2.四川乐山购房补贴政策最新消息2022:

符合国家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5000元每套,并且此项政策可与前两项叠加享受。

3.江西上饶购房补贴政策最新消息2022:

上饶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

4.江苏连云港购房补贴政策最新消息2022:

在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内,对购买的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1.5%进行补贴;对购买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2%进行补贴。

5.江西景德镇购房补贴政策最新消息2022:

凡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景德镇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补贴。

常熟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苏州常熟出台人才购房补贴江苏买房补贴政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人才、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均可享受购房优惠。据了解江苏买房补贴政策,本次人才购房补贴资助标准包括定向标准进行补贴江苏买房补贴政策,据称这是江苏第一个宣布推出购房补贴的城市。新建商品房按购房发票价给予1%优惠,存量房按照购房网签备案价给予1%补贴。人才购房并办理完税证明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购房契税完税凭证及无房证明(若涉及家庭购房,须提供所有购房人在常无房证明);补贴发放的银行卡信息;申报承诺书及其他所需材料。

对于资金的拨付,按照新政,由常熟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审核无误后,提交社银平台三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人才本人,相关补贴所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人才本人自行缴纳。

苏州购房补贴政策2022

苏州购房补贴政策:苏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近年来,随着苏州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接下来让我们看看苏州购房补贴政策:苏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农民进城后,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苏州购房补贴政策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一起看看吧。苏州购房补贴政策:苏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近年来,随着苏州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接下来让我们看看苏州购房补贴政策:苏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苏州购房补贴政策: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5月国家出台取消农业户口的政策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3、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一是加大合理购房消费支持力度。居民购买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可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扶持刚需购房的优惠政策,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可按所缴契税给予奖励。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各地可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满足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需求。农民进城购房有现金直补二是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各市、县(区)政府要制定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措施,落实户籍改革方案和居住证制度,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凭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上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同时,各地要做好教育资源统筹,避免“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政府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给予农民购房一定比例或一定额度的现金直补。结合造福工程、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对搬迁户、危改户农民进城购房给予财政补助。苏州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收购或租赁商品房作公租房三是打通库存转换通道。各市、县(区)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通过收购库存商品房或长期租赁住房作为公租房。各市、县(区)政府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公租房,可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土地被征迁或房屋被征收的农民领取货币化安置补偿款后,在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含6个月)购买本市、县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购房款支付凭证和货币化安置协议,由市、县政府按照购房款(不超过货币化安置补偿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开发企业将空置的商品住房改售为租,各市、县(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租金收入的应缴已缴营业税、房产税予以一定奖励。支持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对于自然人和各类机构设立房屋租赁企业,投资购买库存商品住房经营房屋出租业务的,对企业三年内所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所得税予以适当奖励。部分商业办公用地可转商住用地四是优化开发用地供应。各市、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商品房库存情况,合理调控土地供应结构和投放数量。对非住宅库存特别是商业办公库存明显供过于求的市、县,要暂停商业办公用地供应。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未开发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用地整体或部分转型,房地产企业可向原批准供地的市、县政府申请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变更,经批准后,用于其他产业项目或符合市场需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其中,仅限2018年12月31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构成闲置土地,且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商业办公用地,可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将库存商品房转为养老等用房五是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将库存商品房转为企业总部、软件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和旅游、养老、文化地产,并享受国家和本省有关政策优惠。其中,作为旅游设施的产权式(公寓式)酒店在不改变规划用途和统一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可以分割出售,对于房地产企业申请预售的,预售许可部门应当予以办理预售许可手续;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登记,并在权属证书注明:酒店产权为房地产企业与购买者共有,用途为酒店、不得改变用途。鼓励开发建设和购买绿色建筑住宅及精装修商品房项目,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市、县政府根据实际制定。六是适时掌握库存动态。建立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和库存监测平台,推动全省范围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在内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引导实力强房地产企业“接盘”七是注意防控市场风险。各市、县(区)要建立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共同参与的风险处置合作协调机制,明确风险项目评判标准,排查风险项目清单。对已排查出的风险项目要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一盘一策,引导品牌好、实力强的房地产企业“接盘”,采取兼并重组等手段,促进风险项目建成销售。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银行机构可对房地产并购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各地要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方式,提高开发资金的流动性。并要适时掌握库存动态,建立房地产库存情况月报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承担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八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承担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主体责任。省里建立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南通市通州区购房补贴

为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体目标,支持和引导城镇居民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购房补贴

通州区内企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通州区购买商品住宅自住的,由区财政给予8—50万元购房补贴(补贴不超过实际购房价)。如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若双方补贴标准一致,按标准的1.2倍执行;若双方补贴标准不一致,按就高一方标准的1.1倍执行。

1. 对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的紧缺型技师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才,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

2. 对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 对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4. 通州区“510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5. 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对象,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6. 江苏省“双创人才”项目资助对象,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7.获江苏省“双创人才”、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相当层次专家资助对象,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8.获江苏省“双创人才”、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项目资助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相当层次专家资助对象,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的具体申报流程及周期、申报材料等按照通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速建设人才高地推动通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通委人才〔2021〕2号)和通州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人才引进享受生活(综合)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2021〕53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近五年(2018—2022)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600元/_的购房补贴。

三、通州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学生购房补贴

通州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学生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500元/_的购房补贴。

四、农村居民进城(镇)购房补贴

通州区内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600元/_的购房补贴。

五、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通州区内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子女未满18周岁,施行之日止已生育二孩或三孩)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①二孩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给予600元/_的购房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给予400元/_的购房补贴;②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给予600元/_的购房补贴。

六、区内就业、创业人员购房补贴

与通州区内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通州区内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或在通州区内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满3个月的就业、创业人员在通州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就业、创业人员,给予800元/_的购房补贴;其他就业、创业人员,给予500元/_的购房补贴。

七、家庭首套或者改善性二套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在通州区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二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建筑面积90_(含)以下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价款)1%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90_以上的住宅,给予房款总额(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价款)1.5%的购房补贴。

八、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

对通州区内企业、单位购买用于人才用房,一次性购买同一楼盘新建商品住宅5套(含)以上,或企业、单位组织职工一次购买同一楼盘新建商品住宅10套(含)以上,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给予400元/_的优惠。

九、与稳岗就业企业职工购房补贴政策的衔接

2022年3月21日起执行的《通州区稳定就业企业职工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的“在区内注册企业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在区内购买新建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企业职工(符合通州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除外)”购房补贴标准,如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十、关于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的变更撤销

本《办法》发文之日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本《办法》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备案又另行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得享受相应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

本《办法》执行期间,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又撤销另行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购房合同的,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

本《办法》执行期间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在本《实施意见》执行期结束后撤销另行签订购房合同,不得享受本意见规定的相应补贴政策;变更购房合同部分条款但未更换购房人(仅限于增减购房人)或未更换已购买房源的,可享受本意见规定的相应补贴政策。

十一、有关说明

1. 本《办法》中购房补贴的面积:以不动产证载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面积。

2. 购房时间范围:以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3. 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安置房和二手房。

4. 家庭首套商品住宅:购房人家庭在本次购房前在通州区无商品住宅购房合同网签登记备案记录和不动产登记记录。

5. 改善性二套商品住宅:购房人家庭在本次购房前在通州区只有一套商品住宅,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十二、购房补贴申领要求

1. 购房补贴申领期限:购房人应在取得不动产证后60日内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购房补贴申领流程: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购房补贴申请资料,确定是否符合申领补贴要求;②项目(房屋)属地财政局(所)审核购房补贴申请资料,支付购房补贴,资料归档。

3. 购房补贴申领资料:①申领人身份证(夫妻双方);②不动产销售发票复印件;③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申请第二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②个人承诺书(不重复享受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为防止重复补贴,区人才办在受理符合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申报时,可同步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索取享受本《办法》购房补贴人员实时名单。

申请第三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在校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第四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购房人户籍所在地股份经济合作社、镇(街道)两级确认购房人是否为通州区内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证明材料。

申请第五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户口本、二三孩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第六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购房前满6个月的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购房前在区内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或购房前有区内满3个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申请第七项购房补贴还需提供资料:购房人家庭在通州区内的商品住宅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记录和不动产登记记录。

4.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项目(房屋)属地财政局(所)认为必要的补充资料。

5. 符合第二至七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业主,携带相关资料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三楼221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执行期间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的购房者,可享受以上相应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第一至六项的购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第七项可重复享受,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本《办法》发文前的通州区其他购房补贴政策与本《办法》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补贴资金按现行区镇两级财政税收分成比例分担。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写到这里,本文关于江苏买房补贴政策和江苏买房补贴政策出台的介绍到此为止了,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如果你还想更加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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