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聊到了江苏地价指数,以及江苏各地房价走势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1、先说一下1997年1月到1998年1月上涨4%江苏地价指数,月涨率是怎么算出来的。
这期间是12个月江苏地价指数,假设月涨率是x江苏地价指数,则(1+x)12=1.04% 则X=0.327%
2、1997年1月到1998年9月为20个月,则1998年9月的地价指数为:100*(1+0.327%)20=106.755
同样,1998年10月的地价指数为:100*(1+0.327%)21=106.755=107.096
注:21是在指数的位置上。可能取位数的不同有些许误差
6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政府在新城区会议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徐州市限房价、限地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徐州实施批量供地、防止炒作;住宅用地采取“双限”方式出让;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供给。
近年来,随着徐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推进和中心城市功能的大幅提升,徐州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在不断增强,徐州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持续“升温”的态势,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十三五”期间,徐州市在交通及城市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规模投入,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相继开通,3号线预计今年6月底开通,徐州现已迈入“地铁时代”。随着淮海经济区内公积金、医保联动等利民举措的出台,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
2021年1月至5月,徐州全市商品住房批售面积573.62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月度指数,徐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5月环比涨幅0.7%,同比涨幅9.7%,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1.1%。
会上,徐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于洪亮介绍,一直以来,徐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不断采取科学、精准、有效的措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近期,徐州市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降温”。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曹辉介绍,经徐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了徐州市房地产市场预警监测中心,实时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行综合监测,加强专业化分析预警。徐州市出台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实施“双限”措施。
下一步,徐州将加大土地有效供应,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双限”制度。徐州开始实行土地供应“两集中”。首先是集中发布公告,全年发布住宅用地招拍挂公告不超过四次,每次集中供地不低于1000亩,并落实单列10%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合理有序安排上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科学均衡推进住宅用地上市,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其次是集中组织土地出让活动。针对部分地块溢价率高、助推房价高的情况,5月11日,经徐州市政府研究,决定以限制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反推最高楼面地价。近期,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28(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市本级26宗,铜山区2宗,其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均为限价地块,全部实施土拍熔断机制。地块触及最高限价时,仍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地块,网上竞价将终止,转为现场摇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并以最高限价加一个竞价幅度的价格作为最终成交价。
曹辉谈到,徐州住宅用地开始采取“双限”方式出让。徐州市区住宅用地在出让时全部设定商品住房最高销售均价(毛坯)和土地出让最高楼面地价,限地价、限房价,让利于民。同时,徐州实施批量供地、防止炒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本年度市区住宅用地集中供应不多于4次,每次供地规模不少于1000亩。今年,徐州第一批次集中供应住宅用地20宗1327亩已上网挂牌出让并接受意向竞买人报名申请,预计6月26日全部完成交易。
为解决新市民群体住房需求,徐州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供给。今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较去年实际供应量增长33.2%,单独供给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不少于住宅用地计划的10%,主要满足产业发展、人才招引的住房刚性需求,建成后租赁价格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约谈后不久,4月22日晚间,江苏省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实行覆盖全市域的地价房价精准化“双控”制度,南通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 严格控制土地溢价率。对居住与商业、办公等混合类用地,可采取“控房价、竞地价”方式。全面实行商品住房最高备案价及片区指导价制度,抓紧完善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备案指导工作细则,2021年1月1日后取得销售许可的项目统一按照调整后的备案规则重新测算核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这里实际上提到了限价和备案价重新调整的内容。尤其是对于新取得预售证的项目,近期将面临调价,一些价格虚高的项目近期需要积极进行调整。
严禁房企使用非自有资金购地
《通知》同时提到,要构建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一体化平台,以住宅用地价格、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二手住宅价格、住宅租赁价格为核心指标,综合土地、信贷、住房供应等指标,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实施日常监测。
加强个人住房贷款规模管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加强住房用地购地资金来源审查,严禁房地产企业使用非自有资金购地,严控购地加杠杆行为。
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努力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破旧片区更新,着力改善困难群体和原住户居住条件;扩大人才公寓建设规模,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多层次的居住需求。
强化房地联动,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实行相对集中公告和出让,对确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进行“计划单列、快速审批”,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南通调整了住房贷款政策。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引导作用,按照“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则对现有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引导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购房。
严跃进表示,此前南通公积金个贷率的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从这里可以看出,南通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有望收紧,既缓解了流动性的压力,也有助于打击一些炒房需求。
根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10城公积金个贷率触碰红线》,城市个贷率在95%(含)以上为三级响应,应实施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南通以127%高居榜首。报告称,疫情期间,全国部分重点城市房屋交易市场明显升温,这使得公积金贷款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在流动性把控不到位的情况下,公积金资金池将会告急,进而出现无钱可提可贷的风险。
把“房价指数调控目标”作为地区主要负责人考核依据
此外,南通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各县(市)、通州区、海门区要编制本地区“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建立房地产调控考核问责机制,把“房价指数调控目标”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力、土地和商品住房价格波动大、未能实现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成立房地产调控工作督察组,加大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月20日,南通市召开全市房地产工作会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部署下一阶段房地产重点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全市一盘棋的理念,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城市主体责任,科学精准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按照“全市域、分类别、控地价、限房价、保品质”的要求,坚决落实“一城一策”常态长效机制,建立房地联动机制,持续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全市域推广主城区精准化“双控”做法,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持续提升市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去年以来,南通热度不减。南通西站通车、上海第三机场确认落户南通等利好激发出南通楼市潜力。除了房价不断上涨,土地市场也引来多家房企竞相角逐。
以今年2月一次土拍为例,2月22日,两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的普通商品房用地进入现场竞买环节,一宗地经过99轮竞价以70.77%的溢价成交,另一宗则经过149轮报价,达到最高限,后续通过摇号决定宗地归属。
3月15日,编号为R2021-004的钟秀东路北侧、金安路西侧宗地耗时5小时40分、经过470轮竞价成交。
从过去一年的表现看,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多项数据均呈现上涨态势。南通市统计局发布的南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显示,2020年南通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37.5%,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4.6%,商品房销售额增长16.6%。
地价指数是反映地价变化的相对值的指标,即不同时点的地价水平与某一固定时点或相对时点的地价水平比较的相对关系。以平均地价比值的100倍表示。一般包括分级别、分用途及综合地价指数。
以天津为例,天津市地价指数的测算流程是,在天津市中心城区共选定334个地价监测点,其中商业点108个、居住点134个、工业点92个,同时采集土地出让、房屋销售、出租资料7000余宗(套),利用假设开发、市场比较等方法对监测点地价进行测算。最后,以各监测点地价为基础,通过面积加权等方式计算出分级别、分用途及综合地价指数。
资产评估中的容积率地价指数就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其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例如: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 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地价指数是反映土地价格随时间的变化的趋势与幅度的相对数,是反映一个城市各类土地价格变化及其总体综合平均变化趋势的相对数。其计算公式为:地价指数=报告期地价÷基期地价×100%。
扩展资料:
特殊情况下的计算公式:
1、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 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3、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封闭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4、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5、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6、根据有关规定,容积率计算式中建筑总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屋顶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的10%的也不计算。但在工业上,根据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容积率=(厂区建筑面积+构筑物面积)/厂区占地面积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容积率,各个地区或城市有各自相关规定)。“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
例如:
在面积为100平方米的地块上建房,每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建2层,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容积率就是2.0;如果建3层,每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容积率就是1.5,依次类推。
总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8
总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
总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
在建筑层数相同的情况下,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容积率越大则相反。容积率超过5就不建议购买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容积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价指数
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也就是说,影响征地补偿款的主要因素是区片综合地价。那么,何谓区片综合地价?各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是多少呢?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通俗地讲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对照新的规定要求,改进技术方法,加快推进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下面我们来看下部分地区的区片综合地价。
一、浙江
2020年4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 2020〕8号),规定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为江苏地价指数:征收农用地(不含林地),一类地区不低于6.2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5.6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4.8万元/亩。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按不低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60%执行。
二、江苏
2020年5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规定全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江苏地价指数:一类地区64000元/亩、二类地区55000元/亩、三类地区47000元/亩、四类地区40000元/亩。各地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
以上我们只列举了浙江和江苏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想了解当地最新的区片综合地价,可上当地的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文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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