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聊到了江苏物业空置房标准,以及江苏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一)已经交付房屋江苏物业空置房标准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二)尚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三)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江苏物业空置房标准他管理人。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民法典物业费空置房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在与物业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可以只交70%的物业服务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空置房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为在小区居住业务物业费的50%-70%之间。
2022年空置房物业费最新规定: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按照去年《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看,空置房是必须要缴纳物业费的,原因和物业公司的说法基本相似,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则采用的是按照比例缴纳。
一般来说,空置房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为在小区居住业务物业费的50%-70%之间。当然,这个比例并非是绝对的,具体还是看各地的政策。
物业费包括以下9大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与福利费
这项费用含有: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与服装费,但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
2.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这项费用含有:公共建筑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公共照明费、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费等。
3.绿化管理费
这项费用含有:绿化工具费、绿化用水费、农药化肥费、劳保工具费、杂草清运费、景观再造费等。
4.清洁卫生费
这项费用含有:清洁工具费、劳保用品费、垃圾外运费、卫生防疫杀毒费、化粪池清淘费、清洁环卫所需的其他费用等。
5.保安费
这项费用含有:保安人员人身保险费、保安器材装备费、保安用房及保安人员住房租金等。
6.办公费
这项费用含有:办公用房租金、交通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费、书报费、广告宣传社区文化费、其他杂项等。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固定资产含有: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工程维修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平均折旧年限通常为5年,所以会有折旧费。
8.利润
物业管理公司是要赚钱的,所以你交的物业费中还含有物业公司的利润。一般来说,普通住宅小区平均利润率不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
9.法定税费
物业公司也要依法纳税,物业公司主要税费是增值税。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规定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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