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江苏省内就医算异地就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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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保省内异地结算对医院有无要求

江苏省医保省内异地结算对医院有要求。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必须在备案地的联网医疗机构才可以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直接结算。南京市、徐州市、常州市、南通市、盐城市、连云港市、泰州市已实现与上海市门诊直接结算的双向互通(其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他6市将于2019年5底上线)。除此之外,跨省异地就医目前只支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相关政策

《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这意味着,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我省13个设区市、84个职工医保统筹区终于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429万参保职工可以省内异地刷卡看病了。

江苏省内农保异地就医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

保留就医凭证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病历相关的资料,尤其是收费单据、出院小结等等,拿到你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地方,按规定的流程报销就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江苏省内异地医保报销

江苏省新农合,异地就医看病报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然后持卡直接异地结算住院费用;二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异地看病个人先垫付门诊和住院费用,然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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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2、本人书面申请;3、长住异地的证明;4、除急诊外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5、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医保一般指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江苏省内异地就医政策

目前,异地就医分为通过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和参保人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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