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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江苏阳台面积,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江苏阳台面积,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江苏阳台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江苏阳台面积,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扩展资料: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间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参考资料: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_百度百科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江苏阳台面积,编号为GB / T 50353-2005 ,自2005 年7 月1 日起实施。建筑物江苏阳台面积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根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江苏阳台面积:阳台无论是否封闭均按1/2计算建筑面积江苏阳台面积;而露台是指利用屋面无顶盖或层高(顶盖)大于5米的阳台江苏阳台面积,则不能计算建筑面积。另:各省、市、地的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江苏阳台面积,请到网上或相关部门查询,也可找找当地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公司咨询。
一,建设部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上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它的前言明确该规范颁布的目的是: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此规范从2 0 0 5年7月1日施行。此规范侧重于开发商、建筑商之间的房屋面积测算,其制定的目的是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房产测量规范》上规定总结起来有:面积测算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含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房产测量规范》将阳台的面积测算分成两种,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差异就在于此。实践中开发商通常建筑封闭阳台,因此通常按全部建筑面积计算房款。
第三,江苏省建设委员会2006年出台了关于住宅阳台面积计算有关问题的答复。其中明确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颁布时间晚于《房产测量规范》,但由于两者之间具有同等效力,故不能够彼此取代,而应在各自的范围之内施行。
房屋办理产权证之前,先由房屋测量部门出具面积实测报告,而房屋测量部门依据的正是《房产测量规范》,即全封闭式阳台面积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司法实践中开发商往往要求建筑商将阳台封闭起来,其实也可能只是用玻璃或栏杆将其围住,就将其按封闭阳台计算价格。消费者就对此很有意见,因为开发商不费吹灰之力就将看似合理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为此诉诸法律的,法院在处审理过程中,依据的是房屋测量部门出具的面积实测报告,实际适用的也就是《房产测量规范》。
在法律适用上,法院没有错误,但是消费者不能理解。因为开发商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建筑商,又以全部的价格出卖给消费者,从中获取了额外的利益。这样显失公平,付出最多的辛勤劳动的建筑工人并没有获得利益回报。两部法规规定的目的虽有不同,适用领域有所差别,但是立法层面上应该予以统一。法律制定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也应协调一致,司法实践中对于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方能更加准确,更好地维护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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