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聊到了江苏房产新政,以及江苏购房新政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4月19日,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常熟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指出,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常熟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可享受1%购房补贴。
不过,常熟市新市民事务中心官微随后删除了该《细则》。4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表示,“购房补贴政策属实,并已开始执行。”
按照《细则》,此次资助对象为在常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遵纪守法,无相关不良记录,在常熟境内购买首套用于自住商品住宅房,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资助标准是以定率标准进行补贴,新建商品房按购房发票价(不含增值税)的1%给予补贴;存量房按购房网签备案价的1%给予补贴。
《细则》显示,人才购房并办理完税证明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购房契税完税凭证及无房证明(若涉及家庭购房,须提供所有购房人在常无房证明);补贴发放的银行卡信息;申报承诺书及其他所需材料。
对于资金的拨付,按照《细则》,由常熟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审核无误后,提交社银平台三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人才本人,相关补贴所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人才本人自行缴纳。
“作为苏州代管的县级市,从常熟近期的楼市表现来看,3月一二手房成交相比今年前两月虽有一定增长,但和去年同期相比依然有比较明显的下滑。同时,常熟新房库存量大、二手房交易热度低,都表明市场依然处于一个底部回升的阶段。”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次新政目前只聚集在人才购房补贴这个维度,因此政策的力度相对较小,覆盖面也偏窄,预计对市场产生的作用也偏小。常熟本身没有采取更大力度的政策和其城市基本面有关,虽然其本身只是县级市,但经济实力在全国百强县榜单上排名靠前,对人才的吸引力也会强于全国大部分县级市。因此,4月楼市成交量如果持续保持增长,常熟后续政策或将进一步放松。
5月24日江苏房产新政,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江苏房产新政,镇江调整三项购房政策,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方面,新政提及,降低普通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为25%江苏房产新政;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镇江市将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确定为20%。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镇江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确定为30%。
公积金政策方面,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
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方面,镇江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人行镇江中心支行、镇江银保监分局于4月29日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通知》明确,三年内,个人在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范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镇江市住建局等四部门于5月20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镇江市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操作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落实4月底出台的镇江市区购房给予80%契税补贴政策。其中规定,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江苏房产新政: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其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时,在市区范围内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人)名下无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2年4月29日(含当日)至2025年4月28日(含当日);房屋位于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同时,《操作细则》明确,此项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与《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发〔2016〕15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4〕152号)、《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镇政发〔2017〕14号)、《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镇发〔2021〕13号)等其他文件中有关购房契税补贴政策重复享受。申请人应在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交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苏州外地户籍购房政策多次调整,我估计是有以下几点可能:
1.试探性政策。
解除限购看看市场有啥反映,不过你就这么两天时间,难道大家会去苏州抢房吗,现在的行情,不会这么不理性。
2.政策被上级领导批评。
苏州也算是一线城市,而且离上海很近,本身发展也很好,属于未来的稀缺资源,一旦解除限购,会再次推高苏州房价,现在苏州园区的房价已经接近上海了。
3.短期释放库存。
苏州也需要去库存,当然可能库存量有限,通过2-3天的取消限购政策来吸引购房者,很可能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购买到了房子,当然他们的消息肯定是超前的,否则2天时间很难下决心买一套房子。
苏州市区调整外地人购买首套房政策——率先在全国打响楼市松绑第一枪。
江苏省是全国经济强省,俗话说“上有苏杭、下有天堂”苏州是一座花园式园林城市,名声在外,第一位吃螃蟹的人,总是让人印象深刻,而苏州市率先跳出来,打破疫情期楼市不景气现状,放开砸门,让原本不具备购房条件苏州新市民具体购房资格。从某种意义上说放开限购,给当地楼市驻入一针强心剂。不可否认,这一招对盘活当地经济有着举足轻重作用。
因为房地产是当地支柱产业之一,涉及上下游成百上千细分产业链。振提房地产业等于带动一大批产业链。对促进当地经济复苏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但该新政没有提到购房首付款比例问题,像海南也是允许外地人在海南购房,条件在海南工作并交满一定年限社保才行,但首付款高达70%,也是让许多新市民望而却步。
苏州后面会不会再继续出台解除限购政策呢,这个还真不好说,有购房需求的还是要密切关注,苏州还是很不错的城市,有能力有机会一定要抓住!
强化住房限购措施,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通过司法拍卖途径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住房。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且能提供2021年8月1日24点前支付的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的,可继续完成交易。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情形孰早原则作为认定条件:
一、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二、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购房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保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一经查实,撤销其合同备案,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按规定更正撤销。自撤销合同备案或更正撤销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禁止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
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7月19日,据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消息,为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南通市住建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资规局联合制定了《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将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该奖补申领期限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奖补政策之日止,逾期未领的视作主动放弃。
根据《细则》,上述可申请购房奖补的应当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一是在主城区范围内(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二是购房人家庭(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申请奖补的商品住房前在主城区最多只有1套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此外,《细则》还规定,若购房人通过拍卖取得主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成交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时间以确认成交材料为准),且符合奖补条件的,也可申请购房奖补。
需要注意的是,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房奖补,其中包括以单位名义或个人与单位共同购买的住房;购买住房为非国有土地范围的;购买的新建住房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以及购买住房在2022年5月20日前已网签备案,买卖双方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再次在同一项目重新签订(变更)购房合同的;购买住房为非同一家庭多人共同拥有,有一方不符合购房奖补申请条件。
编辑 武新
校对 王心
公积金贷款新政落地连云港二套房首付不低于20%
对要改善居住条件的职工来说,喜讯再次传来,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落地港城。笔者昨日获悉,我市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且无购房面积限制。目前政策已执行,但9月1日前受理并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完成初审的贷款不作调整。
早在8月底,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建金[2015]128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且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贷款需求,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地方实际,我市及时对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并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根据政策,在对市民普遍关心的贷款次数及家庭拥有房产套数认定问题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贷款次数需要进行分别计算;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两次以内的,贷款申请首付比例不低于20%,不需要查询家庭房产信息;如果是使用两次及以上的职工,能提供当前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证明的,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申请首付比例由30%降为不低于20%,无购房面积限制。
该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已经使用两次及以上的职工,当前家庭或个人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则不符合贷款条件。如此次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为父(母)与子(女)关系,经查询两人名下各有1套住房,则认定为该家庭拥有2套住房。支持公积金贷款的购房类型主要是普通成套住宅,包括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不包含公寓、商铺、商住两用、别墅及精装修高档住宅。
为便于操作,房产查询需要在申请贷款的购房所在地,如在市区购房申请贷款,则查询申请人市区范围内的房产情况,其他区域不做查询。查询人范围则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夫妻关系,需提供其家庭当前房产情况,包括双方申请人及未成年子女,已满18周岁子女不查询。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为父母与子女关系,需提供双方申请人当前名下房产证明,其他关系人名下房产不查询。
公积金贷款个人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能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有效缴存证明,连续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其商品房合同或买卖契约签订一年内;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采取非法手段套取公积金、骗取公积金贷款行为;同一套购房行为可选择提取或贷款,不可先提后贷;同一套购房行为只能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除外,但需满足贷款次数要求);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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