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盐城房产 盐城房产 2022-11-16 61 0

今天给大家聊到了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以及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本文目录一览: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5、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6、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具体步骤如下:

方法一、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1、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击进入查询页面;(可通过百度搜索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进入查询)

2、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方法二、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1、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银(或其它公积金托管银行);

2、登录成功后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

3、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

4、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方法三、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

1、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2、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

4、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

5、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方法四、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

1、拨打公积金热线;

2、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

3、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注:未开通12329公积金查询服务的城市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方法五、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

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方法六、支付宝查询公积金(仅开通支付宝查询公积金城市使用)

1、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

2、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

3、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

4、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

5、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

6、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

7、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江苏省徐州市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房补是多少

事业单位可以领取住房补贴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的条件:

1、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

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3、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4、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江苏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变更个人结算账户时,由单位经办人或个人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等资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经业务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变更个人结算账户,并制作《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交单位经办人或个人核对。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时需要变更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按照《关于联名卡涉及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7〕4号)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业务涉及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住房公积金分割的业务操作规范的通知》(京房公积金会计〔2006〕21号)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江苏省直公积金异地转入 上江苏政务服务APP就能办

扬子晚报讯(记者 曹卢杰)9月1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获悉,即日起,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可在江苏政务服务APP上申请办理,缴存职工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据悉,这次新推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是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而采取的便民举措。凡是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半年后的职工,就可以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现缴存账户。

据介绍,在工作日全天,江苏省直公积金缴存用户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很快就能在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应用中找到了“异地转入申请”服务,只要根据要求和流程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就能完成申办。目前,从南京市转入的缴存用户取消缴存公积金材料证明。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申请后,将职工异地转入网上申请信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待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后,通过银行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转账至江苏省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手机上开通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业务后,职工既不用在转出地和转入地之间奔波,又不用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排队办理,实现了“动动手指钱到账”,不见面办成事,体验感更佳、服务满意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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