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契税,江苏契税政策

盐城房产 盐城房产 2022-12-08 112 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江苏契税,以及江苏契税政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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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套房退税吗?需要什么手续

?如今,在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而房子成为大家必不可少的物质需求,然而现在当你在第一次购买房屋的时候会发现需要缴纳不少的税费,很多市民也表示对于江苏首套房的退税问题不太了解。那么,江苏首套房退税吗?江苏首套房退税需要什么手续?

如今,在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而房子成为大家必不可少的物质需求,然而现在当你在第一次购买 房屋 的时候会发现需要缴纳不少的 税费 ,很多市民也表示对于江苏 首套房 的退税问题不太了解。那么,江苏首套房退税吗?江苏首套房退税需要什么手续?

江苏首套房退税吗

1、据相关的文件规定,江苏个人购买住房时(“ 别墅 ”除外,下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主要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 契税 减按1.5%征收。

2、其中,江苏对于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个人,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个人购买住房,与上述规定不符合的,不应当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 税率 征收契税。法定税率为3%。

3、假如符合上述条件的,但是没有享受契税优惠的人,已经按照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已经取得了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 完税证明 ,可以向 房产 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江苏首套房退税需要什么手续

1、江苏首套房退税需要产权人的书面申请。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提出申报,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声明是否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的住房,是否享受在江苏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扶持或奖励政策,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2、江苏购房所在区 房地产 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住房 产权证 复印件。

3、江苏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 按揭 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审核全部符合要求后,产权人提供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用于财政拨付资金)。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了解到的江苏首套房退税吗?江苏首套房退税需要什么手续?这样大家在需要办理的时候就可以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直接去有关的部门办理,相信可以让大家省去很多的时间,更加的方便快捷。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江苏契税,结合本省实际江苏契税,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江苏契税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第四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五条 契税税率为4%。第六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按照规定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江苏契税他经济利益;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房地产转让者应当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支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第八条 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六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的,免征。其中:

用于办公的是指:办公室(楼)、附属的职工食堂、职工浴室、库房和其他直接用于办公的土地、房屋;

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操场和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

用于医疗的是指:门诊部、住院部和其他直接用于的医疗的土地、房屋;

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试验场所、资料馆(室)和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

用于军事设施的是指:1.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2.军用的机场、港口、码头;3.军用的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4.军用的通信、导航、观测台站;5.其他直接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出售的公有住房,且面积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的,免征;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三)因遭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给予减征或免征;

(四)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征;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纳税确有困难的,给予减征或免征;

(五)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上述享受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手续。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的具体审批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江苏兴化: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购房补贴一半契税

9月21日江苏契税,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江苏契税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江苏契税,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购房补贴等12条措施。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发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通知》称,兴化市给予购房补贴。对在兴来兴大专以上人才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等购房者在市区范围内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为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

《通知》显示,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有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的,可申请调整还款计划。落实差别化住房贷款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在政策范围内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要求。

《通知》称,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20%、30%。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80万元;单职工首次、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50万元、40万元。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子女均未满18周岁),双职工、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调整为100万元、50万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限售2年改1年

《通知》提出,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土地竞得方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的50%,3个月内缴至75%,余款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缴清。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采用“现金 银行保函”或“现金 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竞买保证金。

《通知》显示,适当延长开发周期。因疫情等非企业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开竣工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约定的开竣工日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根据土地供应体量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原则上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推行带方案出让土地方面,兴化提出将城市设计、规划建设方案、配套公共设施等相关内容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进一步提升商品住房品质。

为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通知》称,将加大对优质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做好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业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优化限售政策方面,将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限制转让年限由2年调整为1年(从合同备案之日起算)。

兴化市还鼓励货币化安置,新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原则上不再集中建设安置房,采取政府整栋团购商品房、新出让土地配建等方式筹集安置房源。

提升服务监管能力:降低商品房网签备案首付比例

兴化市提出,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执行后申领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按照价格备案时申报的成本总额的75%执行;新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执行前已处于监管状态的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继续按照原有额度执行。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申请使用监管银行以外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注册地在江苏省内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现金保函,置换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以现房抵押担保方式置换不超过30%(含)额度的监管资金。

兴化还降低商品房网签备案首付比例,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额监管后,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首付款交纳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达此比例的,即可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服务方面,兴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通知》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要求,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按照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且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的标准批准预售许可。

3+2大专,可以享受江苏契税买房减免政策吗

网易新闻

江苏省契税适用税率按3%法定最低税率征收,现行优惠不变,有两种情况可减免契税~

2021-08-11 0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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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7月2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江苏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保持现行契税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自9月1日起施行。

我们一起来看

这些重要知识点吧!

一、江苏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

为进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地方授权在3%至5%的幅度内决定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此次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江苏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与江苏省现行契税税率保持一致,为法定税率范围内的最低税率。

本次立法暂不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二、现行优惠政策不变

关于公众普遍关注的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问题,现行的财税[2016]23号文件税收优惠政策仍然有效,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

三、两种减免契税情形

关于土地房屋征收、征用的契税减免办法,《决定》明确:

一是因土地、房屋被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货币补偿方式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成交价格未超出货币补偿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以产权调换方式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不缴纳差价的免征契税,缴纳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四、税收优惠政策拓展

纳税申报简化

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新《契税法》适当拓展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申报缴税期限由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期限内缴税,修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税。

此外,还增加了退税规定。纳税人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退税。

江苏南通新政:购买主城区首套、二套房可奖补0.75%契税

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7月19日,据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消息,为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南通市住建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资规局联合制定了《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将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该奖补申领期限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奖补政策之日止,逾期未领的视作主动放弃。

根据《细则》,上述可申请购房奖补的应当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一是在主城区范围内(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二是购房人家庭(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申请奖补的商品住房前在主城区多只有1套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此外,《细则》还规定,若购房人通过拍卖取得主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时间以确认成交材料为准),且符合奖补条件的,也可申请购房奖补。

需要注意的是,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房奖补,其中包括以单位名义或个人与单位共同购买的住房;购买住房为非国有土地范围的;购买的新建住房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以及购买住房在2022年5月20日前已网签备案,买卖双方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再次在同一项目重新签订(变更)购房合同的;购买住房为非同一家庭多人共同拥有,有一方不符合购房奖补申请条件。

编辑 武新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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