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江苏,单独二孩江苏有补贴吗

盐城房产 盐城房产 2022-12-07 56 0

本篇文章主要给网友们分享单独二孩江苏的知识,其中更加会对单独二孩江苏有补贴吗进行更多的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记得关注本站!

本文目录一览:

江苏省二孩政策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单独二孩江苏的规定确定单独二孩江苏,江苏省二胎生育政策如下: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单独二孩江苏,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单独二孩江苏,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江苏省什么时候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明天,即3月28日起开始实施

江苏省“单独二孩”最快28号实施

2014-03-27 09:11:17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我省“单独二孩”政策今天(26日)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本次审议通过后意味着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记者梳理了一下政策亮点:单独二孩不设生育间隔,但生二胎需“准生证”,如果“抢怀”了没有抢生,则不处罚。

提请审议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仅有两条修改,都是规定“单独两孩”的条件,将原来要求的“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夫妻均为独生子女”修改为“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也就是从之前的“两代单独”、“一代双独”调整为了“单独”。

此次会议将于28号上午9点半召开全体会议,表决各项议案,如果修正案草案一审审议获得通过,江苏将最快于28号上午正式实施“单独两孩”。不过修正案草案仅涉及生育政策的调整,其他诸如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条款还将在深入调研评估后再作全面修订。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透露,尽管我省目前生第一胎的家庭已经不需要到开具“准生证”了,但“二孩”多了到了街道等免费申请准生证的环节:“最多45天,按照江苏省条例的规定,最多45天,我们将尽快的简化手续。”

而对目前已经抢怀的“单独二孩”,将采取人性化的办法:“只要在条例修订的条款修订之日之后生育的,都是合法生育。如果在条例实施之前就生育的,那还要按原条例处理。如果现在已经怀孕了在条例实施之后生育的,我们将为她补办一个生育证。”

另外,我省单独二胎虽然没有像其他有些省份一样需要与第一胎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要求,但要求女方已满24周岁。

据测算,到2030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增至30%左右,“单独两孩”政策将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0-14岁组人数将有所回升,他们会在2028年以后陆续进入劳动年龄阶段,并有利于减少政策外生育,同时也不会影响我省“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的实现。

单独生二胎政策规定的生育条件

单独生二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单独生二胎单独二孩江苏的条件

一、单独二胎不含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在解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表示,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单独二孩江苏的兄弟姐妹。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

二、夫妇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二胎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

三、首胎为双胞胎的家庭无资格再生二胎

“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单独二孩江苏了。

根据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通俗来说,计划生育管的是孩子数量,而不是胎次,因此“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非单独生二胎的条件

除开单独二胎来说,我国现有的生育政策其实也是允许生育二胎的。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对现有生育政策的一种扩展,也意味着我国政策正不断跟着时代的步伐向前改进。

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单独二孩江苏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2019年单独两孩政策解读

单独两孩政策,是指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有专家预计,此项政策正式启动后,中国每年将多出生100万人。

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单独两孩政策依法启动实施。

单独两孩政策启动省份

年3月以来,全国出现了“单独两孩”新政启动的小高潮。已有11省份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新政。此外,有十余省份推出了实施该政策的时间表。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分析指出,该“条例”修法议案有望经表决通过后实施。在广东之前,已有11省份启动新政。

北京市继续坚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

设生育间隔实现政策平稳过渡

在天津,按该市《条例》规定,经批准生育二孩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女方年满二十八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这三种情况除外。四川则将继续执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前对其他生育政策的规定:“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另据报道,重庆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再生育时间应间隔3周年以上。

分析认为,设定生育间隔,可以让年轻妇女生二孩的年纪稍微往后推一推,最终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今后也将逐渐取消生育间隔。

十余省份推实施时间表

近日,海南、辽宁、广东、福建和江苏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均将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预计3月底或4月初启动新政。

有望5月实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预计5月份进入审议程序,有望5月启动。

上半年实施:湖南、山西、内蒙古、河北、云南、吉林及黑龙江将“上半年”作为新政启动的目标节点。

争取下半年实施:河南人口计生委主任会议提出,争取下半年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或年内实施:宁夏表示将适时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该区或年内启动新政。

单独二胎政策对生育保险是否有影响

根据调查发现,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放开单独二孩政策以来, 不少省份已正式启动实施。 作为受生育人数变化影响最大的险种———生育保险, 单独二孩政策对生育保险基金会造成哪些影响? 应该如何积极应对? 近日,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到,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进入以来, 各地纷纷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 这一政策对生育保险制度有什么冲击? 社保 部门又该采取何种措施应对?我们的工作人员近日进行了相关采访。

继浙江、江西、安徽、天津之后, 今年2月份, 北京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 北京市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 预计未来平均每年将新增出生人口5.42万人左右。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社保服务中心专家梁超说:“在生育期间的保障方面, 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女职工会与生育第一个孩子时一样, 得到生育保险的保障, 但这也会加重生育保险基金的压力。 目前北京的生育保险是统筹管理, 单独二孩政策肯定会加大基金支出数额, 未来或许将会提高个人缴费水平, 以应对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过快增长。”

中国人民大学 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潘锦棠认为, 单独二孩政策必然会加大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 应该通过提高费率来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的工作人员了解到, 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前的几年, 我国已经出现一个生育高峰, 有的地方原来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较多, 近几年已经有缺口了, 这种情况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会不会让生育保险基金压力更大呢? 潘锦棠告诉我们的工作人员, 有的地方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 虽然生育保险基金有缺口, 但医疗保险基金一般还有结余, 两者可以相抵, 一般问题不是很大。

江苏省姜堰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卞永琳说:“, 姜堰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总计730万元, 而支出只有248万元, 结余482万元, 结余率高达66%, 并且以往年份也同样有基金结余率过高的现象。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 收入相对支出增长超速。 生育保险基金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比例提取的, 女性生育率在逐年下降, 职工工资总额在逐年增长,而生育保险基金提取比例相对保持稳定, 这就必然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的悬殊。 第二, 很多女职工没有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在被调査的乡镇非公企业中, 绝大部分的女职工出于保胎或者父母疼爱等原因, 主动离职, 生育后重新就业。 既没有按照相关的劳动保护规定休假, 也没有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一方面是生育保险基金的急剧增长, 另一方面是享受人数相对下降, 导致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率过高。” 如果在那些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较高的地区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应该对生育保险运行的影响不大。

中共汕头市委党校法学副教授冯祥武也认为,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偏低, 基金累积结余较多。2001年到2015 年,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受益者待遇的支出率平均为62.3%。 我国生育保险的 “参保人均支出比” 较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也是最低的。 相应地,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率过高。 1996 年, 生育保险基金结余率达40%, 此后, 基金结余率略有下降。 2001 年,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为14 亿元, 结余4 亿元, 结余率为29%;2015 年,收入为132 亿元, 结余44 亿元,结余率为33%。 而根据生育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 再加上生育保险与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联、预见性较强、风险不大等因素, 生育保险基金应以收支平衡为目标,一般不需要留有大量结余。 截至2015 年, 我国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已达212亿元。这些数据都说明, 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对生育保险基金的冲击不会很大, 反而可能会使生育保险基金能够充分地被利用起来。

我国的生育保险还存在一个问题, 即受益面小, 不足2%。 以2015 年为例, 全国仅有174 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 与当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的1.0876 亿参保人数相比, 受益率仅为1.6%。 此外, 生育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没有明显减轻。 目前生育保险支付的方式大体分为两类:实报实销法和限额支付法。 实报实销法对保障生育期间的实际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然而, 受经济利益的驱使, 医疗机构会超标收费或者设置不必要的诊疗项目, 从而使费用难以控制。 而限额支付法, 各地生育医疗费按照是否剖腹产以及医院级别不同等列出的支付标准, 差距较大, 并且各地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费用仅占实际费用的1/3至1/2。 生育保险待遇 “两级给付” 的方式也影响了实施效果。 生育保险待遇给付的社会化, 要求由特定的机构提供服务, 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现金。 但是, 由于全国大多数地区还没有形成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 生育保险金还不能直接给付被保险人, 大多数地方先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保险待遇拨付给企业, 再由企业发放给职工本人。 这使得生育者无法及时享受待遇, 需要自己首先垫付, “两级给付” 的方式直接影响了参保者受益。

如果这些问题能够妥善解决的话, 比如受益人增加, 生育费用负担减轻, 实现社会化待遇给付, 那么会进一步增强生育保险制度的吸引力。

写到这里,本文关于单独二孩江苏和单独二孩江苏有补贴吗的介绍到此为止了,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如果你还想更加了解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