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聊到了江苏省土地网,以及江苏国土网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国土局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6。
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亦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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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国土超市”的江苏土地市场网徐州站( ) 现已开张。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介绍,这是我国第一家省级政府土地市场交易信息网,旨在完善全省土地市场体系,优化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共享信息资源,降低交易成本。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人士说,江苏土地市场信息网是建立在国际互联网平台上的土地市场专业信息网站,土地市场信息网集交易、信息、服务为一体,不仅包括交易地块的一般信息及政策法规、新闻等常规信息,而且包括交易地块的空间信息以及与交易地块邻近地区的相关信息,将全面反映全省城镇土地级别、基础地价、地价动态监测成果。 江苏土地市场信息网将全省土地市场交易连成一个整体,既能大幅度降低土地交易成本,又可进一步提高土地一级市场的透明度。网站还为异地进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提供先进而廉价的资讯传媒平台,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在任何互联网终端都可以方便地进入土地市场信息网站,浏览全省投放到土地市场的地块资讯,从而提高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市场透明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涉及土壤污染防治、林业管理等内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及其登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 土地管理应当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绿色发展。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提升用地效率,制止非法占用土地和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工作,不得拒绝、阻碍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八条 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奖励。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第九条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是各类保护、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第十条 本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下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当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应当服从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应当相互协同,符合总体规划并与详细规划相衔接。第十一条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细化落实国家和省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明确对土壤、水等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第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包括规划目标、范围期限、空间格局、空间分区和用途管制、近期规划和实施措施等内容。
省、设区的市、县(市)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第十三条 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等的法定依据。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按照规定报批。第十四条 相关专项规划是在特定区域或者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支持按照特定功能要求,组织编制跨行政区域或者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
海岸带、自然保护地、城市综合交通、轨道交通线网、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以及跨行政区域或者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涉及空间利用的交通、能源、水利、农业等领域专项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由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第十五条 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规划的,须先经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3月29日,江苏省南京市土地市场网上线了“在线招商推介系统”,公布33幅土地简要招商推介信息。其中,32幅涉及商品住宅用地,一幅为老年公寓用地;纯宅地25幅。
从推介内容来看,南京此次33幅地块的用地面积共218.21万平方米,分布在建邺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玄武区、秦淮区、雨花台区和江北新区,具体的起拍总价等信息尚未公告。推地面积最多的前三个区分别是浦口区5幅、58.76万平方米,雨花台区7幅、51.92万平方米,江宁区8幅、47.62万平方米,此次鼓楼区没有土地计划出让。
澎湃新闻制图
从单幅地块看,体量最大的是雨花台区龙翔大道以南、兴梅路以东地块,用地面积232074.46平方米。该地块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北至龙翔快速路、东至经八路、南至龙西路,西至兴梅路。地块南侧为现状东升园、东升裕园、中海城南公馆等小区及1所现状幼儿园;东侧为现状贾西新苑小区、规划三甲医院和规划小学;龙翔路以北为规划居住和教育用地,兴梅路以西为规划居住用地;龙翔路已建成通车,兴梅路正在建设。
3月24日,南京市举办了今年首场土地专场招商推介活动——雨花台区31幅土地招商推介会。从品类看,商品住宅用地16幅、商住混合用地3幅、商办混合用地12幅。其中,来自雨花新城、软件谷、板桥新城的6幅超43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地块,为首批计划上市地块。
另有两幅体量超过20万平方米的地块均来自浦口区,且地块相邻。
一幅为江浦街道浦滨路以北、城南河以西地块,共计22.18万平方米。
浦口区该地块由9部分组成,包括4幅商办混合用地,建筑最高不超过180米;3幅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以及2幅35米高的文化设施用地。该地块周边交通有地铁10号线 ,教育资源有珠江小学、南京市浦口第二中学,医疗资源为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
另一幅浦口区江浦街道浦滨路以北、河滨路以东地块位于迎江路以南、康健路以西,占地面积21.25万平方米。 该地块包含3部分二类居住用地,共计116053.52平方米;还规划有一幅商办混合用地,建筑高度150米,用地面积96475.44平方米,其中酒店式公寓占比30%。地块周边不仅用地铁10号线,还有南京一中江北新区分校、浦口中心医院、宝隆时代广场、南京青奥公园等。
33幅地块中,江宁区康养路以南、场部路以东地块不涉及住宅用地,但以老年公寓用地为主,总用地面积176199.7平方米。3个分区为老年公寓用地,共159375.14平方米;一个分区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为10010.39平方米;一个分区为商业用地,占地6814.17平方米。此外,江宁区还有两幅商住混合用地。
此前的3月1日,南京发布的一份《2021年全市经营性用地拟上市地块前期工作推进会议方案(代会议通知)》提到,根据最新自然资源部集中供应住宅用地的要求,切实掌握调控主动权,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牵头前期手续部门及各运动主体对接2021年经营性用地拟上市地块各项前期工作。请各主体详细梳理2021年南京上市计划中的商品住宅地块,按照4月、7月、10月三批次安排上市。
江苏省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注册步骤:
1、首先打开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2、然后在登录界面选择注册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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