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房保障,江苏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

盐城房产 盐城房产 2022-12-05 20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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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超近300万套,保障类住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江苏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超近300万套,这引起了网友的高度关注,因为这意味着很多人能够住得起房。那么对于保障类住房的申请条件需要满足哪些呢?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可以看出保障性类住房最主要的是解决有一定家庭困难的人员的住房问题;我们国家一直非常关注我们的一些贫困家庭的生活状态,我们国家在很多方面都给予了照顾,照顾贫困家庭孩子的上学问题,照顾贫困家庭的就业问题,照顾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很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非常的感恩,我们国家给予的照顾,可以看出我国在这些方面所投入的资金也是非常多的。希望能够满足条件的人员,务必珍惜这次机会,因为非常的难得,我们国家也下了非常多的人力和物力来筹备这件事情。

同时我也希望更多有困难的人没能够满足条件的,也不要气馁,虽然这几年受到疫情的影响,大家的生活更加困难,但是我们要相信,只要我们不放弃就一定会走出来。我也相信,随着疫情的逐渐结束,我们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好,我们的经济也会逐渐复苏,我也相信所有人的工作和事业也会做得越来越风生水起。这个时候大家就不要给自己泄气,这个时候我们要调整自己的心态,让自己处在一个非常正能量的状态,这样对于我们自身的成长也是非常有帮助的,我们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都能够让自己走下去,还有什么困难能够难得住我们呢?

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交易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三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四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承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民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价格、税务、统计、金融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涉及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优惠和支持政策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计划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具体项目由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公布。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市、县人民政府承担。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可以用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贷款利率的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第九条 建设和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第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提取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第十二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用地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家庭人口3人以内(含3人)的,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家庭人口4人以上(含4人)的,可以适当放宽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必要时也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住房开发。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当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江苏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超292万套,此类住房对于百姓有什么好处?

江苏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超292万套,此类住房不仅能够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安全,同时也能够通过降低成本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幸福。

一、江苏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超292万套

按照目前相关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江苏目前已经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超过292万套,不少的保障性住房已经全部投入到市场使用当中。由于江苏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数量实在是有点庞大,这在网络上引起的轩然大波,而且也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更多的人则是关注这类住房对于老百姓的好处究竟在什么地方,以下我们就进行简要叙述。

二、此类住房能够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安全

不管怎么说,这类住房首先就能够保证老百姓的住房安全,随着江苏累计建设了这么多套的住房,这些住房可不仅仅是为了安置某些所谓的人才而已,对于更多符合条件的居民更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能够保障老百姓的住房安全,能够让更多有需要的老百姓住上房。有时候有一个房子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事情,目前由于市面上的租金正在逐渐上涨,不少的人都是租不起房的,这些保障性住房解决的就是这种问题。

三、此类住房能够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安康

其实除了让老百姓都能够住上房子以外,住的好也是一个重要的标准,这一类住房往往制定的标准都不会太差,而且相应的租金也会比较低,这也就意味着形成的幸福感是许多租房用户没有办法体会到的。目前如果我们能够从住房当中省下不少的成本,那么将会对我们生活的质量提高有着极大帮助,这也是我们需要关注到的另外一个客观事实。

江苏住建厅:2012江苏人均住房面积已超小康标准

2012年全国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中位数(统计总体中处于数列中间位置的数值)为100平方米,城镇和农村家庭分别为80和120平方米。江苏省作为二线强的省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那江苏省的人均住宅面积是否已经向全国人均建筑面积的中位数看齐了呢?

2012年全国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中位数(统计总体中处于数列中间位置的数值)为100平方米,城镇和农村家庭分别为80和120平方米。江苏省作为二线强的省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那江苏省的人均住宅面积是否已经向全国人均建筑面积的中位数看齐了呢?

江苏人均住房面积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公布的数据称,截至2012年,江苏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5.2平方米和49.9平方米,比2011年分别增长了0.5平方米和1.3平方米,该数字已远超“小康”对住房人均30平方米的要求。

“数字只要一平均,生活就变美了,无房一族也能摊上30多平米的‘幻觉房’,反正我现在是没攒够最起码的30多万买这30多平的房子”,方铮来南京打拼5年了,虽然已在这里落了户,但买房子对他来说还是较为吃力:“就像前段时间的‘房姐’,她个人名下在北京就有将近2000平米的房子,就她这数一平均,能让几十个人摊上有房一族。可现实呢,伤不起的房价让许多真正有居住需求的人挡在门外了。”

虽然购房的巨大呼声主要来自普通阶层,但房价涨跌其实由一个更富裕的阶层决定,真实世界的购房主力群体,收入水平远比统计数据中的工薪阶层高。

提及江苏的房价,江苏住建厅厅长周岚说,虽然江苏的房地产投资建设规模和销售规模,都是全国第一,但江苏省的房价则低于东部沿海省市的平均水平。

“这样的比较对工薪阶层来讲没多大实用意义,让普通百姓真正能居有定所才最重要”,方铮称。

而对于能够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的保障房建设,江苏省住建厅的数据称,到2015年,江苏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大到20%的城镇家庭,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以及城镇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困难。

截至2013年底,江苏将形成200万套(间)以上的住房保障能力。2013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23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万户。这些任务已于26日分解到江苏的13个地市,并按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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