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聊到了江苏省人防车位,以及江苏省人防车位收费标准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人防车位20年后到期可以继续租用,人防车位只作出租不能贩卖。合同中规定了使用年限,一般租用人防车位只能使用二十年,到期后物业收回车位再出租,若不发生战争或国家无征用需求,可以继续使用。地方立法对人防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并可办理产权证的地区有:上海市、广州市、重庆市、厦门、漳州等。规定人防车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赁的地区有:安徽省、江苏省、江西省。所以需要根据地方法规来确定人防车位的权限问题。
人防车位最新政策是:人防车位使用权只能出租,不能出售,附赠也不行,租赁20年是合同法允许的最长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这样会损害国家和买受人利益,签订的合同协议也是无效的。购买这种人防车位到期后不受法律保护,这也是人防车位20年后争端问题。在法律上对人防车位权限问题仍不完善,人防车位政策是根据地方法规而定的,因此在购买人防车位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车位的权限,最好立字为据签订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走进了千家万户,很多车主为“选购”车位而苦恼,并不清楚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的区别,很多人在“买”人防车位后都后悔了,是什么回事?到底什么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就是人防工程里的车位。人防车位的使用权限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而建设机构可以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和机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国家条件需要则强制征用。而部分地区率先实行人防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并可办理产权证,开发商也可以将人防车位产权转给个人或机构。
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的区别
#3p4#、性质用途不同
人防车位的使用权限由城市的人防办公室授权给建筑物的建设机构,而建设机构可以将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和机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0年,如果国家条件需要则强制征用。两者的风险不同。非人防车位基本都是普通的产权车位,产权有开发商或建筑物的建设机构拥有,当然产权也可以卖个个人和机构。
#3img4#、使用年限不同
人防车位由于没有产权的买卖仅是一种租赁行为,也就是说租赁车位,《合同法》中租赁期限最多20年,而非人防车位的使用年限与房产期限70年一致。而有些人说买人防车位能用70年,那是因为地区立法不同,上海、广州、重庆、厦门、漳州等地实行人防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并可办理产权证,也就说个人或机构可以向开发商购买人防车位产权。而安徽、江苏、江西则实行人防车位不能出售只能租赁。
3、车位建筑结构不同
一般非人防车位建筑在地面或楼层,而人防车位位于非人防车位更下的楼层,出入口都是采用比较厚重的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墙体结构会更厚有抗冲击波设计,里面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这也使得人防车位的价格更高一些。
最后提醒
我们在购买车位时,首先要了解清楚车位的产权性质、使用期限、车位面积、管理费等问题,签订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如果是租用人防车位到期会被收回,或国家战时需要征用的也会被收回,第一种情况到期可以继续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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