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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1、要找相关权利人。2、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都有相关解释,不过这条例与法中没有明确写明能开,只要是相关权利人同意就行。3、没有明确写明的都算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社区用房又称社区公共用房,是社区居民休闲娱乐以及寻求公共服务的地方。社区公共用房包括具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社区办公室(就业创业等办事大厅)、文化图书室、体育活动室、警务室和卫生服务站、房屋维修站及其他老年日间照料站、残疾人康复等公共用房。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社区用房又称社区公共用房,是社区居民休闲娱乐以及寻求公共服务的地方。
社区公共用房包括具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社区办公室(就业创业等办事大厅)、文化图书室、体育活动室、警务室和卫生服务站、房屋维修站及其他老年日间照料站、残疾人康复等公共用房。
城市社区的服务大厅一般应在150平方米左右,方便居民办事;文化图书室等综合活动室一般应在300平方米左右,有必要的活动设施和用品,有满足居民活动需要的较大的单体空间,有方便残疾人活动的场所。
江苏配建社区养老用房的产权的话应该是属于集体用法。也就是公益事业的这个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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