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聊到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T1732014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绿色建筑设计理念
1、节约能源
对于绿色建筑物来说,它主要利用的是太阳能,在绿色的设计中减少额外的空调负荷,并且还能做到满足室内采光的需求。在投资资质宽裕的情况下,尽量用太阳能来替代电能,充分使用新风的绿色能源。这种建筑全部考虑采用绿色的能源,无论是建筑围护结构,还是使用的设备,都采用节能产品。
2、节约资源
绿色建筑在设计、建造以及选择材料的时候,都充分考虑到资源上的问题,尽量做到节约,合理的使用资源,让其可再生的利用。另外,对于绿色建筑物来说,还非常重要其外部以及周边环境的融合度,必须保持和谐一致,采用动静互补的方式,尽力保护自然生态的环境,让建筑物回归自然。
3、舒适健康
绿色建筑物非常重要生活与工作的环境,以舒适和健康为主。内部不能采用有害的建筑材料,必须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新度,保证建筑物不会影响到人的身心健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一)节地与室外环境
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现行值规定。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2、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3、应采用节水器具。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2、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五)室内环境质量
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3、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4、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5、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6、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7、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六)施工管理
1、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2、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交底。
(七)运营管理
1、应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管理制度。
2、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垃圾容器设置规范。
3、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4、节能、节水设施应工作正常,且符合设计要求。
5、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且运行记录完整。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这些是在上搜到的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已经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标准》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评价指标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在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6大类指标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基础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增加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了"施工管理",更好地实现对建筑全生命期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覆盖。
(一)节地与室外环境
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现行值规定。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2、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3、应采用节水器具。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2、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五)室内环境质量
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3、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4、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5、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6、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
7、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六)施工管理
1、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2、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交底。
(七)运营管理
1、应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管理制度。
2、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垃圾容器设置规范。
3、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4、节能、节水设施应工作正常,且符合设计要求。
5、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应工作正常,且运行记录完整。
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不是个人说的是由国家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具有权威性。最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比之前的更加严格,所涉及的内容也更加广泛。
此次更新的评价标准是在总结了近年来我们自己国家评价的实践经验和所研究的成果的基础之上,经过领导的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和测评,当然其中也借鉴了很多国外比较先进的评价标准经验,也是征求了和此方面有关人事的意见。此次的评价标准比之前的更加广泛,评价对象范围比之前更加广泛,评价的各个阶段也是更加的清楚明确,评价的方法比之前的也更加合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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