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聊到了江苏徐州首付,以及徐州市首付比例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一、在徐州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根据新的房贷政策的调整,在新的房贷政策的细则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第二套房的贷款比例和 贷款利率 ,也就是说在新的房贷政策下二套房首付比例会上调,根据新的资料显示,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将会从以往的6成上调至七成,贷款利率也会上调至以往的1.3倍。 2、对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买第三套及以上 住房贷款 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3、以贷款30万,20年还清,采用等额本息还款为例。如果借款人所购住房为首套房,房贷利率按照现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6.55%计算,那么借款人每月需还款2245.56元,20年下来需要支付的总利息为238934.18元; 二、在徐州买二套房能用 公积金贷款 吗? 1、 公积金 管理中心只认房不认贷,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 按揭贷款 的历史记录。如果 购房 者申请的是纯公积金贷款,那么只要当前名下无房,且之前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都已还清,那么不管之前申请过多少次公积金贷款,再 买房 还是可以算“首套房”。 2、使用公积金贷款,个人需要注意在贷款前连续缴满一定的期限,并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因城市不同,地方也有差异,有疑问可以拨打 住房公积金 热线咨询,在前面加对应城市的区号即可。 根据以上内容的详细叙述,我们可以确定徐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其次可以确认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项目。另外国家对于二次购房政策的改善的原因是因为国家近年来税收的影响以及需要不同需求的购房者积极参与市场活动。最后希望以上内容能够给购房者提供帮助。
这个措施将会对当地的楼市产生积极影响,最大的影响便是会进一步降低徐州地区的买房门槛,同时也会让更多的人拥有自己的房产。
因为很多城市的房地产行情并不好,有些城市的房价甚至已经出现了20%以上的跌幅。如果房价的跌幅过大的话,房价下跌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到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的稳定性,所以很多城市不允许自己的房价突然暴跌。在这种行情之下,不仅徐州推出了相应的鼓励买房措施,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在鼓励大家买房,相应的措施主要会产生以下几点影响。
1、第1个影响是楼市的积极作用。
因为徐州地区已经把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到了20%,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下调到了30%。当购房者买房的时候,购房者的首付比例会进一步降低,这意味着很多刚需购房者买房的门槛会进一步降低,所以这个行为会对当地的楼市产生积极作用。
2、第2个影响是帮助当地的房地产企业和银行。
我们可以尝试这样理解:一个地区的房地产销售量会决定这个地区的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因为很多房地产企业的现金压力非常大,所以鼓励买房可以进一步帮助这些房地产企业缓解现金压力。与此同时,当房地产企业能够足额偿还自己的贷款的时候,银行的业务压力也会相应的降低。
3、第3个影响是购房者本身的买房选择问题。
在首付比例降低以后,购房者可以选择的楼盘的范围会越来越大,这意味着很多人可以通过这些措施买到适合自己的房产。对于那些年轻的刚需购房者来讲,因为很多人的工资净收入并不高,在此之前,很多人似乎看不到在当地买房的希望。在这一措施推出以后,大家会竭尽所能购买属于自己的房产。
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 主要内容 #
1.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3.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4.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徐公积金〔2022〕16号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6日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依据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阶段性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二、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三、政策调整的相关说明
(一)关于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为满足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对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申请组合贷款的,参照此标准执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开发企业住房项目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方面,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关于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在现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回应职工关心关切,积极拓宽提取范围,结合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和互助性特点,优先满足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优先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续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首先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开办此项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关于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此前在资金运用率偏低的情况下,阶段性开办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目的是为了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偿还购房贷款。近年来,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提高贷款额度,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资金运用率持续增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相关规定,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前提下,参照我省大多数城市做法,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
为满足职工高效便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6月6日
6月6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此外,《通知》提到,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6月6日起,将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同日,徐州还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6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按发生金额据实提取,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年度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
在此之前,徐州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于今年4月28日在徐州市住建局召开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及纾困解难工作会,会上提出,徐州市将根据市场变化精准投放住宅用地,对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控制供地规模;挂牌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按土地挂牌起始价由原来的100%调整为50%缴纳,剩余出让金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清,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同时,徐州市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积极开展“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为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徐州市也明确,新购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转让,土地出让合同另外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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